“来拍四维宝宝照片,店里会送粉蓝相框”、“盲盒已开,看得很准”,“拍了很多照片和视频,最后的相框是蓝色的,懂的”......

当下,一些准爸妈会选择“胎儿摄影”机构,为肚子里的孩子拍B超照片留念,有机构会送出“粉蓝”礼物暗示胎儿性别,这类机构是否合规?“胎儿摄影”行为又是否合法?
2024年11月,宝山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的检察官收到线索称,某孕婴摄影店使用B超机为孕妇拍摄胎儿动态影像,并赠送礼物或言语暗示胎儿性别。在点评网站上,这家门店的评论区充斥着大量关于“粉蓝”、“准确度”的讨论。

公益检察官还发现,有评论表示做B超时工作人员有用力晃孕妇肚子的行为。由于胎儿在母体内姿势各异,为了拍摄到隐私部位,工作人员就采取了这样粗暴的方式。

经过一系列调查,检察官发现,该孕婴摄影店开展“胎儿摄影”并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经营活动持续3年,根据《关于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的通知》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或介绍、组织孕妇实施“两非”。该店明显违反规定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与此同时,该店使用B超机的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关于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的通知》规定,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超声诊断仪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适用范围为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非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超声诊断仪。
该店并非医疗机构,使用的超声诊断仪来源不明、质量不明,操作设备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资质、操作是否规范同样不明,可能会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2025年4月3日,检察官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会上,相关行政机关表示,根据检察机关前期调查情况,对于该店存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以及店内使用超声诊断仪的具体情况,将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该孕婴摄影店开展联合执法。
在相关行政机关对该店开展联合执法时,调查到该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情况属实,相关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2万元。而后,该店注销工商登记,在相关行政机关的监督下,销毁了其非法使用的超声诊断仪。

近日,检察官依法对该店开展“回头看”,发现该孕婴摄影店已停业。
| 编辑: | 赵祎韫 | 
| 视频编辑: | 赵沁蓝 | 
| 责编: | 方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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