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时讯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旅游博主亵渎烈士墓案终审维持原判:获刑7个月

2022-01-12 09:33:29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近期,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和田中院)对新疆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件作出终审裁定。

2021年11月10日,皮山县人民法院对新疆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及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向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11月22日上诉至和田中院,12月29日,和田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事实,内容客观、真实,且能够相互印证,本院对原判认定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李某为了博眼球,哗众取宠,用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摆拍并将照片上传网络,在其好友善意提醒上传此类照片不当后删除又再次上传,致使不雅照片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犯罪的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原审法院对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以及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判决均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本案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参与审理法官表示,本案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弘扬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学习英烈革命气节,维护英烈荣誉名誉,营造学英烈、崇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本案依法公开审判,对全社会有着重要的教育意义,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肆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事迹和精神的行为,诋毁烈士形象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编辑:马婷)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1旅游博主亵渎烈士墓案终审原判康西瓦烈士陵园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2:31
市场价165万凶宅26.6万开拍万人围观 已有人报名
时讯3天前
00:15
洪秀柱力挺郑丽文:女人不止撑起半边天!
时讯3天前
00:08
湖南一女主播收“炸弹包裹”被烧伤 警方通报
时讯2025/10/16
04:54
文明互鉴成果丰硕!第二届世界中国学大会落幕
魔都眼PLUS2025/10/16
01:06
被抓八年后回到同一小区 男子潜入别墅偷走金条
案件聚焦2025/10/16
00:49
意大利70岁老人装瞎53年 骗取800多万补助
时讯2025/10/16
01:00
直击世界中国学大会 变局中读懂中国与世界
这就是中国2025/10/15
03:23
锚点丨人类如何实现星际通信?他从光中寻答案
锚点2025/10/15
01:03
《沉默的荣耀》热播引岛内媒体关注 国台办回应
权威发布2025/10/15
00:10
沈阳禁毒大队长被控走私毒品案 一审获刑3年半
时讯2025/10/14
05:18
恐怖雕塑引争议 艺术表达与公众审美边界在哪
新闻放大镜2025/10/14
00:08
美防长抨击肥胖后这照片火了!网友P图吐槽
时讯2025/10/14
00:52
2025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震撼来袭
时讯2025/10/13
00:54
小男孩手臂卡在地铁扶手之间 民警迅速解救
看呀STV2025/10/13
01:56
上海书展旧书市集升级开启 开启书本和建筑“双重阅读”
时讯2025/10/12
01:29
5岁男孩眼睛被戳伤 园长抹猪油致残 240万医疗费谁担?
时讯2025/10/11
00:10
中方回怼西方国家抹黑言论!挨个点名多国劣迹
时讯2025/10/11
00:11
演员白鹿回应因病瘦到86斤 8月全程在治疗
时讯2025/10/11
00:32
稀土管控再升级 中国到底在防范什么?
子午观潮2025/10/11
00:09
“台独”自制潜艇翻车!国防部:完全是自不量力
时讯2025/10/10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