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通报案例。重庆一女老板为跟已婚男下属在一起,向其原配转账300万元作为补偿。
如愿同居一年后两人分手,女老板起诉男子与原配索回300万。一审认定无效赠与,需返还。
男子与原配提起上诉。二审认为系“代付离婚补偿等费用”,驳回女老板的全部请求。
编辑: | 于一麦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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