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
因这条12个字的评论,湖南岳阳湘阴人肖新良被湘阴县公安局认定构成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两年来,历经2次上诉,3次判决,肖新良终于“翻案”,拿到撤销行政拘留处罚的判决。
2023年7月5日上午,在湘阴县经营家具店的肖新良刷到一条短视频,视频为30秒未剪辑的消防车救援画面,四行醒目的白色繁体字“三井头步行街在四楼上做事的一个人,滴到二楼的一个做事的人身上两人一起受伤了”。
据报道,视频中的事故发生在湘阴县弼时街,有人从4层坠落到2层楼体外置脚手架平台上,消防员正在组织救援。视频发布时,湘阴县老城区部分街区正在进行集中整治改造,整改内容包括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等。
肖新良说,当时他自然而然地认为,有人坠楼必然是因为楼房建筑质量不达标。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
这条12字的评论收到了6个点赞和1条留言,IP属地显示为湖北的网友“蒋建良”在肖新良的评论下留言“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
“这个'他',我觉得说的就是当时的湘阴县县委书记李镇江,统一招牌的事就是他上任后才开始的。”肖新良说。
公开资料显示,李镇江于2021年任湘阴县委书记,2024年7月被“双开”,当年10月,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镇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令肖新良没想到的是,湘阴县公安局以他发表的12字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告知他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他处行政拘留五日。
被释放后,肖新良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了“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汨罗市人民法院认为,“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
肖新良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就是觉得他们不应该关我,我就是不服。”肖新良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他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改判。
今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原一、二审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至此,肖新良曾接受的行政处罚被撤销,并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2377.6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中明确指出:“肖新良发表该评论虽不当,但该评论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其评论下有六人点赞、一人评论,社会不良影响轻微,可以予以批评教育,但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的证据不足。被申请人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新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过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
目前,湘阴县公安局已履行再审判决,并按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针对该案涉及的执法司法行为,岳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调查程序,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编辑: | 陈佳雯 |
责编: | 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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