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成都购房限贷:首套首付三成 两套以上未结清按揭再买不放贷

时讯

2016-10-09 07:45:36 川报观察  记者卢薇

记者当天从成都多家银行处获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第七次工作会议审议后通过,将从10月9日起调整成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0%,不再分主城区和非主城区,结清按揭后再按揭购买的首付按照首套房执行,有一套房未结清再按揭购买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有两套以上房未结清按揭再购买不再放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政策的执行时按照以缴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日期为准。即有效凭证在10月9日之前的按照2016年2月3日的的政策执行,10月9日以后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附: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305 号)等文件规定,为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第七次工作会议审议,决定将成都市限购地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于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


三、对拥有 1 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四、对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40%。


五、对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六、该方案从 2016 年 10 月 9 日起执行,以缴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日期为准。


(原题为《成都购房再出新规: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


(编辑:朱永斌)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限贷 楼市 成都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20
中美经贸马德里谈判最新结果公布
时讯1天前
01:23
女子崩溃!男邻居对着家门口撒尿!小区里洗澡
新闻坊3天前
00:09
菲律宾屡屡扯旗“联合巡航”?南部战区回应了
时讯3天前
00:09
美刚宣布制裁多家中企 不到24小时中方接连出手
时讯2025/09/13
02:07
罗永浩炮轰西贝 预制菜之争不应止于口水战!
东方快评2025/09/12
00:56
西贝将就罗永浩言论提起诉讼 预制菜陷舆论风波
案件聚焦2025/09/12
00:29
定标准为何难?专家解读罗永浩西贝预制菜风波
时讯2025/09/12
00:24
记者实探西贝门店 现场下单“罗永浩套餐”
时讯2025/09/12
00:29
记者实探翻看西贝冰箱 厨师长展示蔬菜包牛羊肉
时讯2025/09/12
01:43
西贝全国门店已上架“罗永浩”菜单
看呀STV2025/09/12
00:09
穿越台湾海峡 福建舰赴南海开展科研试验和训练
时讯2025/09/12
00:30
“老首长,我来看您了”!
东方番茄酱2025/09/11
00:08
3523.67!一图看懂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时讯2025/09/10
00:24
公安网安部门:处罚迪奥(上海)公司!
看呀STV2025/09/09
00:12
第十二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12日归国
东方番茄酱2025/09/09
00:12
“两年被家暴16次”前夫获刑11年 当事人:无法接受
时讯2025/09/09
00:07
张庆伟出席朝鲜驻华使馆国庆77周年招待会
时讯2025/09/08
00:08
泰国前总理他信返回曼谷 将于9日听取法院裁决
时讯2025/09/08
00:55
官方通报高校花75万买299元路由器:多人被立案
时讯2025/09/07
01:16
中朝最高领导人举行会谈
子午观潮2025/09/04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