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重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啦!

时讯

2018-10-20 10:07:01 新华社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开面纱。当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日开始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如,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既是个税改革亮点,也是难点。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暂行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已经以无方案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1天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1天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俄罗斯确认以军空袭黎境内俄大楼
时讯2026/03/10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1天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1天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57波打击发动!伊朗对以色列心脏地带展开袭击
时讯12小时前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3天前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1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1天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3天前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3天前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24
全国人大代表杨小华:建议男女厕位按1比2设置
时讯2026/03/10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30
建议将物业管理条例改为服务条例 住建部采纳了
时讯2026/03/10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