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案件聚焦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面对征收,三兄妹争当承租人

2022-01-30 14:58:08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赵沁蓝  谭悦

面对征收,有人欢喜有人愁,我们今天的故事,就要从征收中的一大家子说起。


孔老伯一家在定海路449弄生活了大半辈子,上一任承租人,是孔老伯的父亲,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过世了,可这处房子却一直没有变更承租人。按理说,迎接旧改征收、改善居住条件,本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然而,孔老伯和他的弟弟妹妹,却因此闹起了矛盾。



在老大孔老伯看来,自己曾经出去插队落户,为家庭做了贡献,回沪后又承担起了照顾二老的重任,最关键的是,这套房子也是他一直在居住,因此理应自己来当这个承租人。


但弟弟妹妹则表示,并不是他们不愿意住在里面,而是房屋面积狭小,不够这么多人一起居住,他们只能主动搬出在外租房,更何况,他们的户口还在其中,因此,同样可以做承租人。



根据征收政策,公有住房原承租人死亡后,应当由在本处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来确定新的承租人。尽管孔先生的弟弟妹妹没有实际居住,但也符合户口在内且居住困难等等要件,因此也属于同住人。也就是说,三兄妹都有资格来当这个承租人。这下,原本和睦的家庭关系遭到了挑战。


其实,孔家人的争吵来源于一个误区。大家通常觉得,征收利益都是由承租人负责分配的。这个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如果将征收利益比喻为蛋糕的话,承租人只是一个“捧蛋糕”的人,而具体怎么分配,仍旧要靠大家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


而由谁来当承租人,也并不是一个无解的难题。按照规定,同住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由物业指定新的承租人。经物业指定,实际居住其中的孔先生成为了承租人。



眼见一家人之间因为承租人闹得有些不开心,孔老伯的儿子主动站了出来,担当起了家庭成员间的牵线人。


尽管兄妹间的关系因为征收略显紧张,但对于孔先生的儿子,家里的长辈都是疼爱有加。作为知青子女,他早于父母回沪,他的童年都是叔叔阿姨陪伴着长大的。


有了这一层关系,最终,一家人选择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在小辈的牵线搭桥下,家族中隐约可见的矛盾被消弭于无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沁蓝、谭悦 实习编辑:申秋)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旧改征收承租人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2天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2天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2天前
00:33
夫妻欠下2.45亿后移居英国 英法院:承认中方判决 可追讨
时讯14小时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2天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57波打击发动!伊朗对以色列心脏地带展开袭击
时讯1天前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2026/03/14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2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2天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2026/03/14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2026/03/14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06
内塔尼亚胡:拉里贾尼已死
时讯10小时前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00:34
代表建议: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时讯2026/03/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