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时讯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女教师上网课时被家暴 当地派出所:当事人无大碍

2022-11-25 09:21:36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近日,河南新密一高中的网课课堂上,一名女教师正在上网课时,和画面外的男子产生言语争执,该男子随即闯入镜头内,掐住女教师脖子,随后两人离开画面,视频中不断有尖叫声传出。看到这一切,多位学生表示愤怒,并报了警。



23日晚,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21日中午,警方出警后了解到,当时女教师的丈夫问其吃饭了没有,由于女教师没搭理,便动了手。经现场调解,涉事双方重归于好,女教师无大碍,没有要求处理男子。24日,当地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已对打人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男方也认识到了错误,保证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但人们心中的很多疑问却仍未得到解答。首先,“问其吃饭没有”没得到回应,就可以家暴吗?其次,有学生转述涉事老师的话说,这已不是她第一次遭遇家暴了。这样的情况,警方有没有深入调查了解呢?此外,息事宁人是否纵容了暴力的发展呢?


警方回应发布后,有不少网友转移焦点,认为被家暴者选择了原谅,旁人也不好说什么,还有人对被家暴者感到怒其不争,既然家暴已经多次发生,而且对方当着镜头悍然施暴,如此肆无忌惮,为何还能轻易“和解”?实际上,对于被家暴者而言,反家暴并不是一件易事。根据全国妇联在2015年披露的数据,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



律师严嫣说:“有很多家暴的受害者,尤其是女性,会在面对家暴,面对对方求情的时候会选择和解,往往面对派出所处理问题的时候,女方会觉得说我原谅男方,有助于接下来夫妻的和睦。还有一种,往往是作为母亲的女性受害者,出于对孩子的保护,比如说不希望孩子的父亲有治安处罚的经历,更不希望孩子的父亲会背上刑事犯罪的罪名和可能性。”


然而,家暴是违法行为,不是家务事,不该用“已和解”草草收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严嫣说:“如果家庭暴力情节比较轻的,是可以不作为治安处罚的。这个时候公安机关要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一定情形下要出具告诫书,因为只有我们的相关部门对加害方处理过处罚过,这些才成为(受害者)未来在法庭上举证和维护权利的一个依据。告诫书是要给到受害方、加害方以及加害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居委会和村委会也要对其加强监督,防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女教师网课被家暴女教师上网课时被家暴家暴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2天前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3天前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3天前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3天前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35
上海一景区招人扮演“野人”?景区回应:假的,别上当!
时讯2025/10/24
00:10
委内瑞拉防长:我们的军队是哥伦比亚的后盾
子午观潮2025/10/24
00:08
中方回应欧盟制裁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坚决反对!
时讯2025/10/23
03:17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
环球交叉点2025/10/23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09
梨泰院踩踏调查公布 与尹锡悦搬出青瓦台有关
时讯2025/10/23
00:46
骨质疏松了怎么办?
医聊+2025/10/22
00:17
郑丽文细数“九二共识”优点:民进党不肯面对现实
时讯2025/10/22
00:31
特朗普称中国不想对台湾发动“进攻”国台办回应
权威发布2025/10/22
00:10
50万交保!陈柏霖、修杰楷走出警局态度不同
时讯2025/10/22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