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双方一致同意建立中美经贸磋商机制。中方代表是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美方代表是财政部长贝森特和贸易代表格里尔。双方将定期或不定期轮流在中国、美国开展磋商,或在商定的第三国开展磋商。根据需要,双方可就相关经贸议题开展工作层面磋商。
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周密看来,磋商机制比关税下降更为重要,此次中美建立高级别磋商机制释放出双方将通过谈判、磋商解决困难、共同前进的重要信号,它为中美未来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关键信息渠道与交互平台。
编辑: | 赵歆 |
责编: | 宋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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