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骑手关先生接到一个跑腿订单,要求将一条鳄鱼从荔湾区运到番禺区某饭店。关先生称,他开电动自行车到达商家地址后,商家自觉地把需要运输的鳄鱼放到他电动自行车的踏板上。当时被告知鳄鱼是死了,然而送货路上鳄鱼“活”了过来,突然在尼龙袋里翻滚挣扎,还拉坏了他的鞋子。

跑腿骑手 关先生:我现在没办法送,鳄鱼准备出来了。
鳄鱼批发部老板 朱先生:你做跑腿的,你说这条鱼你拉不了,你别拉嘛,别接单嘛。
跑腿骑手 关先生:为什么不告诉我是活的,如果知道是活的我就不送了嘛。
骑手关先生说,由于觉得太危险,无法继续配送,于是就报警处理了,而发货方也以“货物丢失”为由报了警。报警后,发货方指责他“不应该做跑腿”,收货人表示不需要鳄鱼了,让他把鳄鱼送回商家处。
关先生表示“跑腿单26元,12公里,如果知道是活的,以这种包装方式,自己根本不会接单”。并质疑老板对于鳄鱼的包装方式不够安全。
老板则回应称,自己从未说过鳄鱼是死的,一般他们发货都只是用绳子绑住鳄鱼嘴巴,单条用尼龙袋包装,多条才用木箱,几乎每天都会通过跑腿配送,从未出过问题。
记者查阅了2024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广东省鳄鱼人工繁育与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活体鳄鱼必须保持捆绑、蒙眼、木箱或铁笼装载。
货拉拉平台回应称,该订单用户下单时并无备注货物类型,骑手接单后发现货物为鳄鱼,并没有取消订单,仍坚持运输,双方均违反了平台规则。
目前骑手个人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已与商家达成协商赔偿:由于鳄鱼损坏了关先生的鞋子和耽误了工作,在警方的介入和调解下,商家赔偿了200元给关先生,双方达成了和解;平台也已对用户和骑手进行教育,后续也会加强对禁止违规运输货物的教育宣传。
| 编辑: | 沈之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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