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时讯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韩作家上节目称“汉字由韩国人创造” 网民:他疯了

2024-03-12 20:57:51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一名韩国作家今年2月关于汉字的言论近日被微博网友发现了。2月1日,韩国作家金振明在韩国电视节目中发表颇为荒谬的言论,声称韩国人长久以来存在“历史误区”,认为汉字并非韩国所创,实际上“汉字不是中国人创造的,而是由韩国人创造”。此言论一出,随即遭韩国网友“拆台”,有韩国网民表示,看完节目后感到很“尴尬”,还有网民评论说,“(金振明)他疯了。”


当地时间2月1日,韩国电视节目“big question”在社交平台YouTube上传了一段约20分钟的视频。视频中,金振明“教导”韩国人要学习“正确的历史”。他说道,韩国人对历史的误解多达300万个案例,而其中最被广泛误解的便是汉字的起源。金振明声称,这是由于历史上的朝鲜曾是中国的附属国,所以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汉字起源于中国,从而很难想象汉字实际上是源自韩国的。


金振明称,从中国的角度看,因为汉朝是当时历史上面积最大的国家,所以以该朝代的名称来命名文字,称之为“汉字”。他还“惋惜”道,韩国的“汉江”、“大汉门”等名称都是受到了作为中国附属国影响的结果。


紧接着,金振明又“夸夸其谈”,说出了他所谓的理解:


“但其实汉字不是中国创造的,是我们(韩国)人民创造的文字……而且‘汉字’应该称为‘殷字’,因为汉字实际是在殷商甲骨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殷商(商朝)并不是中国的国家,是东夷族创建的。现在留下的东夷族就只有韩国人和日本人,所以实际上,汉字是由我们的祖先东夷族创造的。”他还称,“不了解历史就意味着一个国家不可能成为‘高级国家’,人类也不可能成为‘高级人类’。”

这个节目在YouTube上目前已经获得了90万播放量。然而,金振明的这番言论却遭到了本国网民“拆台”,有网民表示,“我忍着看完了(这个视频),感觉像是什么‘创造科学’的逻辑,看得我非常尴尬”。

有韩国网民称,“为什么你还要觊觎汉字呢,韩语的发音很适合韩国人语言表达(方式),这就足够了。”

编辑: 陈佳雯
责编: 朱永斌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韩国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21小时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23小时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俄罗斯确认以军空袭黎境内俄大楼
时讯2026/03/10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20小时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20小时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3天前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1天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16小时前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3天前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3天前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24
全国人大代表杨小华:建议男女厕位按1比2设置
时讯2026/03/10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30
建议将物业管理条例改为服务条例 住建部采纳了
时讯2026/03/10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00:34
代表建议: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时讯2026/03/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