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1传23!扬州多人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处理

时讯

2021-08-08 16:21:53 清风扬州

当前,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正处于最吃紧、最紧要的关头,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1年8月1日,广陵区湾头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已因严重违法被立案调查并停职)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造成23人感染的严重后果。现将有关情况及问责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7月29日至8月1日,在对王强核酸检测混采阳性进行复检的过程中,邗江区有关方面在隔离管控等环节工作失职,落实防控措施不实不细,造成疫情扩散。邗江区监委对此立案调查后,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蒋蔚,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黄友政务警告处分。市监委责令邗江区政府分管卫生防疫工作的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丁明哲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7月29日,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在该检测点与王强密切接触的多名人员被感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陵区纪委监委对此立案审查调查后,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其中: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党总支书记梁文祥,作为核酸检测点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王磊作为挂包领导,未按要求规范组织、管理检测现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副镇长孙超作为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吴宏祥,指导督促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责令广陵区委副书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李斌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市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带头响应市委号召,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紧迫意识,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快起来、实起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2天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2天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2天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2天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57波打击发动!伊朗对以色列心脏地带展开袭击
时讯20小时前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2026/03/14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2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2天前
00:33
夫妻欠下2.45亿后移居英国 英法院:承认中方判决 可追讨
时讯10小时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2026/03/14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2026/03/14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00:34
代表建议: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时讯2026/03/11
00:25
伊朗请求俄罗斯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伊尔-76已出动
时讯2026/03/1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