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令人发指!近日司法机关披露的一起四川达州恶性案件中,凶手蒋某亮行为之残忍,让人愤怒又心痛。
2018年12月22日下午,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蒋某亮窜至达州一村民家中,发现前几日见过的两名女童,6岁的周某甲和4岁的周某乙独自在家,于是从厨房潜入,意图奸淫两人。在对6岁的周某甲实施奸淫时,因两个孩子哭闹,蒋某亮分别对两个孩子实行了卡脖子,持刀砍头、割颈等暴行,致两人停止哭闹,其中周某甲昏迷。后来,在对4岁的周某乙实施奸淫时,又对她实施溺水行为致其昏迷。最终因屋外传来人声,蒋某亮仓皇逃离,次日被抓。两名女童经全力抢救生还,但身心受重创。
此案的争议焦点是,蒋某亮的犯罪行为究竟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罪,还是强奸罪一罪。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蒋某亮的暴行是因强奸而非杀人意图,构成强奸罪一罪,但因其针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幼童施暴,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仍判处死刑。最高法已核准该裁定。
编辑: | 陈佳雯 |
责编: | 方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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