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扫黑除恶"首案,到全员无罪。备受关注的黑龙江"梁明等13人案",历经4年5次审判终获平反,但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却迟迟没有消除。
事件起因是黑龙江"梁明等13人案"中的一名被告人: 席志丽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建档,登录了黑龙江政务小程序"龙易办",却意外地发现,名下有一份"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其中还记载着具体的犯罪记录,显示的是该案最初的一审情况。该案中其他多名被告人也存在着同样情况。对此,席志丽等人表示,由于犯罪记录在公安系统中依然存在,导致多名当事人无法顺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给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梁明等13人案"于2018年在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3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但在3年后,大庆市龙凤区法院经过了重审并作出了新的判决,13名被告人被改判无罪,而且此后都获得了国家赔偿。
案件经过多次审理才最终改判无罪,体现了有错必纠的原则;但犯罪记录迟迟未删除,则凸显了司法纠错的艰难性和复杂性。及时消除无罪者的犯罪记录同样也是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部分,关系到当事人权利的真正恢复。期待相关方面能够进一步完善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编辑: | 贺晓冬 |
责编: | 周缇 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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