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备受关注的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华因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含剧毒氟乙酸钠的诱饵,致9只宠物犬、2只流浪猫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华当庭表示上诉。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自2023年10月首次开庭至一审宣判,历经9次延审。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沈亮表示,该案多次延审主要源于三方面考量:一是证据收集需高度严谨,涉案动物数量多、发生于公共区域,毒物来源、致死因果关系等关键证据必须充分固定;二是法律适用需精准界定,需明确行为性质是侵犯特定财产权还是危害公共安全,同时核实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与主观动因;三是兼顾《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法背景下,对宠物饲养相关权利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
| 编辑: | 黄黛玉 |
| 责编: | 樊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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