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黄清恒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据警方侦查,自2010年起,黄清恒在得知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就产生了从境外组织婴儿,到广东省揭阳市出卖,或组织境外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卖出的想法。
2011年,黄清恒、黄某丽与阮某军相识后,又与其共谋达成拐卖婴幼儿的合意,并逐渐发展了20余人,形成一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卖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儿童,被解救的婴儿有10名为外籍,最小的出生只有10天左右,最大的7个月左右。
据了解,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经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清恒死刑。黄清恒不服,提出上诉。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5年1月2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清恒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联系、中转、贩卖多名婴儿,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黄清恒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随后,根据判决,黄清恒将被执行死刑,并立即执行。
(编辑:周杰)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