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375万元买的竟是“凶宅”?买卖双方对簿公堂后撤销购房合同

时讯

2017-07-03 16:07:05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潘先生花375万元买一套住房,在签订买房协议并支付20万元定金后,了解到这套房屋竟是“凶宅”,潘先生认为房东徐先生隐瞒重大事项,要求解除协议、返还定金。徐先生则认为潘先生嫌房价贵想违约,定金应予没收。近日,上海长宁区法院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双方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徐先生返还潘先生20万元定金。



去年3月初,潘先生在房屋中介公司的推介下,与徐先生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潘先生以375万元的价格购买徐先生名下的一套住房。签约后,潘先生支付了20万元定金。


几天后,潘先生再次查看所购房屋时,从邻居处了解到,十多年前曾有人在这套房屋内自缢死亡。潘先生大为惊讶,就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调查的结果显示,2001年4月,一名户籍在该房屋内的女性因“自缢”报死亡。同时,2016年1月,该房屋因存在敲承重墙及卫生间改灶间的行为被小区物业公司发出过《违章建筑整改通知书》。



去年7月,潘先生以所购房屋为“凶宅”且被告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为由,向长宁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单倍返还定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徐先生不同意潘先生的诉讼请求,辩称在潘先生第一次看房时就已告知房屋结构改动的情况,而“凶宅”的说法没有任何根据。徐先生认为是潘先生觉得房价贵了想违约,所付定金应予没收。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长宁法院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审判长马浩波表示,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涉案房屋是否为“凶宅”。综合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法院依法调取的证据,并结合经验法则来看,曾有户籍在涉案房屋内的案外人在涉案房屋内自缢死亡的说法具有一定合理性,同时被告也没有举证证明案外人在他处自缢,据此,法庭推定案外人自缢于涉案房屋内。


马浩波法官说,根据我国社会传统风俗,涉案房屋曾为“凶宅”一事确实会对涉案房屋的价值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并进而左右买家的购房意向。由于被告自身取得涉案房屋权利的时间较短,而且获取案外人自缢信息有一定难度,因此,被告表示对“凶宅”一事并不知情的说法也是合理的,不能认定被告存在故意欺诈、隐瞒等行为。综合分析案情,涉案合同是在双方都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责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原、被告任何一方。


因此,该合同依法应予撤销。合同撤销后,被告已经收取的定金应当全额单倍返还给原告。原告主张利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编辑:曾小真)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Knews凶宅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探店”网红白冰偷税超900万元被查 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细节
时讯2026/04/28
00:32
印尼获赠航母 将成亚洲第五个拥有航母的国家
时讯3天前
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访问上海:两岸必须完成和平统一的终极目标
浦江同舟2026/04/27
00:06
周乐伟主动投案 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时讯2026/04/29
00:31
藏车子后备箱!男子从内地偷运51公斤盒饭回澳门
时讯2026/04/27
00:13
因说“斩首”赖清德被起诉 “馆长”二次开庭拒认罪
时讯2026/04/29
00:06
谈判僵持之际!伊朗称将发动前所未有的军事行动
时讯2026/04/29
01:31
特朗普告诉普京:帮我们之前,先结束自己的战争
环球交叉点3天前
01:41
公安部严禁“不合理考评指标” 编造假案为何屡禁不止
东方快评2026/04/26
01:52
上海医保新政落地!5月起配药这部分费用提高了
时讯2天前
01:07
2万海员被困霍尔木兹 中国船员:刷国旗保命!
一眼看天下2天前
00:40
张雪机车再夺冠!凭什么赢?车手透露制胜细节
时讯16小时前
00:15
郑丽文:对主张“台独”的 大陆绝不会手下留情
时讯2026/04/28
00:33
化州耀明糖厂:不要再送带叶带根掺铁的甘蔗来了
时讯1天前
01:00
5.6折!3.37亿元!浙江老板正“捡漏”五星级酒店
时讯2天前
00:07
亲自坐镇!整个外滩出行安全被"白衬衣"狠狠拿捏
时讯1天前
00:06
王毅会见贝尔伯克:不能任由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时讯2026/04/29
00:08
五一假期 上海外滩执勤的女特警又美又飒!
时讯1天前
00:08
“向东看”!就在本周!这两国政要即将访华
时讯2026/04/27
02:07
美伊冲突 “糊里糊涂开始 糊里糊涂结束”了?
东方快评2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