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看现场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离婚后同居十年 房产该如何分割?

2021-09-24 14:10:29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重庆市民李女士和前夫在2011年离了婚,然而就在离婚的当年,双方又重新生活在了一起,十年来一直没有重新领取结婚证。如今,李女士又想分手,却没那么容易。 



李女士住在江北区,她和前夫有一个女儿,如今女儿已经成年。十年前,也就是2011年,李女士和前夫由于感情不合,办理了离婚手续。就在当年,两人却又重新生活在一起,不过,二人至今没有重新领取结婚证。

离婚后男方希望重新回到自己和女儿身边,于是李女士问男方拿十万元,男方给了六万。在李女士看来,前夫在十年前给的这六万元钱,是一笔所谓的情感保证金。



两人重新生活在一起的第二年,也就是2012年,李女士花45万在江北区购买了一套房屋。首付15万种,有6万就是当时男方拿出的钱。


接房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出力装修了房屋;房屋的按揭是每月两千多元,从2012年到2018年,是李女士在还按揭;从2018年至今,改由男方还按揭。如今,两人离婚后的同居生活刚好十年,李女士说,日子还是过不下去。



目前,二人的争议在于,十年前,男方给女方的那笔6万元的所谓保证金。男方认为房子的首付款中有六万元是自己的,随着房子升值,那笔投入也应该水涨船高。李女士则认为,这六万元是男方支付的所谓保证金,既然男方在相处过程中没有践行承诺,这笔钱就不该退还。那么,对于这六万块钱,在法律层面该如何界定呢?


律师表示,男方如果主张当时给这六万块钱是用于买房的,就需要举证。另外,从法律上讲,人身关系、感情关系是没有担保而言的,女方收的六万块钱,由于没有合法的原因,她应当返还给男方。

李女士说,她曾要求男方搬走,但被男方拒绝。律师表示,两人重新生活在一起之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因此双方属于同居关系。由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女方,因此,女方有权利拒绝男方进入房屋。

(素材来源:重庆新闻频道 编辑:沈佩佩)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离婚 离婚 同居房产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20
中美经贸马德里谈判最新结果公布
时讯1天前
01:23
女子崩溃!男邻居对着家门口撒尿!小区里洗澡
新闻坊3天前
00:09
菲律宾屡屡扯旗“联合巡航”?南部战区回应了
时讯3天前
00:09
美刚宣布制裁多家中企 不到24小时中方接连出手
时讯2025/09/13
02:07
罗永浩炮轰西贝 预制菜之争不应止于口水战!
东方快评2025/09/12
00:56
西贝将就罗永浩言论提起诉讼 预制菜陷舆论风波
案件聚焦2025/09/12
00:29
定标准为何难?专家解读罗永浩西贝预制菜风波
时讯2025/09/12
00:24
记者实探西贝门店 现场下单“罗永浩套餐”
时讯2025/09/12
00:29
记者实探翻看西贝冰箱 厨师长展示蔬菜包牛羊肉
时讯2025/09/12
01:43
西贝全国门店已上架“罗永浩”菜单
看呀STV2025/09/12
01:00
从屋顶跳下逃跑 柯克枪击案凶手逃跑视频公布
环球交叉点2025/09/12
01:08
西贝陷入“预制菜”质疑 是消费者与企业的认知战?
东方快评2025/09/12
00:09
穿越台湾海峡 福建舰赴南海开展科研试验和训练
时讯2025/09/12
00:08
3523.67!一图看懂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时讯2025/09/10
00:24
公安网安部门:处罚迪奥(上海)公司!
看呀STV2025/09/09
00:12
第十二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12日归国
东方番茄酱2025/09/09
00:12
“两年被家暴16次”前夫获刑11年 当事人:无法接受
时讯2025/09/09
00:07
张庆伟出席朝鲜驻华使馆国庆77周年招待会
时讯2025/09/08
00:55
官方通报高校花75万买299元路由器:多人被立案
时讯2025/09/07
01:16
中朝最高领导人举行会谈
子午观潮2025/09/04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