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不少市民都会选择去博物馆参观,欣赏艺术、增长见闻。然而,你是否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些热门的博物馆和文化馆,官方门票一开售就“秒空”,但是第三方平台上却频现高价票。这背后的“玄机”是因为,有不法分子利用抢票软件在抢购倒卖博物馆门票。
7月28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两名涉案男子做出了判决,这也是上海首例相关判决。
2024年10月12日,某博物馆工作人员来到静安公安分局报警,称当年7月底至报案期间,官方放出的门票常常被“秒杀”,但第三方平台却频繁出现高价门票待售,怀疑有“黄牛”通过技术手段抢票,导致部分通过正规渠道买票的游客抢不到票。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很快锁定并抓捕了一个犯罪团伙。7月28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金某某和兰某某,串通旅行社获取大量游客信息,组织“抢手”利用非法软件抢票,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据了解,金某某从大学开始就从事“黄牛”生意,曾抢购过篮球鞋、手机等,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别人处购得一代码文件,将其加载到某应用程序中,就可以实现避开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微信购票小程序的时间限制,提前进入购票信息填写页面进行抢票。
发现这一“商机”后,金某某伙同兰某某等人,与旅行社经营者达成了合作。旅行社在网上接到游客的订单后,会将游客的姓名、身份证等购票消息,发送给金某某。而金某某等人则将这些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分发给雇佣来的“抢手”们。他们利用非法软件,提前进入抢票页面,提前输入游客信息,这样等到开票时,就能先人一步,抢票成功率大增。
抢到票后,金某某再将这些票出售给旅行社,旅行社则会再搭售讲解服务,以高价卖出。“游客购买的所谓‘门票与讲解服务套餐’,实际上大部分费用是加价部分。”检察官指出,“原本成本价只有几十元的博物馆等文化场馆门票,经过‘黄牛’和旅行社的层层加价后,价格常常翻了数倍。”
到案后,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相关罪行,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最终,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从犯兰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法官同时提醒,在这个案例中,除了金某某、兰某某,利用非法软件抢票倒卖触犯刑法, “抢手”们和旅行社的相关行为同样涉嫌违法,涉案旅行社经营者将被另案处理。
编辑: | 冯家琳 |
责编: | 方婷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