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陶淳说法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老家爆火成“凶宅”?!

2023-09-10 20:00:25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短视频刷到了

一个"鬼屋"

这越看越眼熟

……诶

这不是

我自己家吗?

这样的奇葩事儿

就发生在周女士身上

这房子原本周女士家

以前开"农家乐"

的时候修的

这父母去世之后

姐弟俩便搬走了

但是不时

还会回来打扫打扫

结果

被拥有250多万粉丝

的视频博主陆某

擅自闯入

拍摄视频

还配上了

恐怖音效

捏造

"闹鬼"的言论

把房子渲染成了

"鬼屋" "凶宅"

播放 转发和评论量

高达百万

还有不明真相

的网友留言

"妥妥的阴曹地府"

看到这些

周女士很难过

要求博主陆某

删除视频

但是对方

不仅拒绝了

还把她拉黑

于是周女士姐弟

便将陆某告上了法庭

要求对方

删除视频

澄清真相

并书面道歉

最终

本案经法院审理

陆某当庭书写了

道歉信

并且向周女士姐弟

支付了3000元

的精神补偿费

双方和解

其实

视频博主这样私自

进入他人房屋的行为

很可能会

涉嫌犯罪和违法

那么

根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侵入

他人住宅的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

即便行为不构成犯罪

也可能会

承担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处十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

五百元以上

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对于这样

私闯他人住宅

的视频博主

你又会怎么看?

我是陶淳

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私闯民宅的行为即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以下他人非法视频或者住宅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3天前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35
上海一景区招人扮演“野人”?景区回应:假的,别上当!
时讯2025/10/24
00:10
委内瑞拉防长:我们的军队是哥伦比亚的后盾
子午观潮2025/10/24
00:08
中方回应欧盟制裁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坚决反对!
时讯2025/10/23
03:17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
环球交叉点2025/10/23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09
梨泰院踩踏调查公布 与尹锡悦搬出青瓦台有关
时讯2025/10/23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00:46
骨质疏松了怎么办?
医聊+2025/10/22
00:17
郑丽文细数“九二共识”优点:民进党不肯面对现实
时讯2025/10/22
00:31
特朗普称中国不想对台湾发动“进攻”国台办回应
权威发布2025/10/22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