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在列车上玩耍时意外受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一起因儿童在列车过道玩耍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法院的判决给出了答案。
玩耍中意外受伤 双方各执一词
2025年5月5日,小张与母亲、奶奶乘坐某车次列车(硬卧卧铺),从襄阳上车返回杭州。小王及母亲陈女士也乘坐同车次列车,双方在同一卧铺车厢。期间,小张与小王在车厢的过道内玩耍,小王坐在车厢过道内设置的座椅上,该座椅设计为乘客起身后会自动弹回收起,小张则站在座椅侧面。玩耍过程中,小张将手伸进座椅弹回车厢壁的空间内,小王起身时,座椅回弹瞬间夹伤了小张的手指。经医院诊断,小张右手中指需进行拔甲治疗。
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小张家长认为小王弄伤孩子,应承担全部责任,索赔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并要求书面和口头道歉。小王家长则辩称,是小张把手放在座椅回弹区,且监护人未尽到责任,同时质疑列车座椅设计存在问题,拒绝承担责任。
双方监护人均有责任小王承担七成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和小王均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认知能力较弱。在公共场所,监护人应尽更高程度的监护义务。
结合监控视频来看,事发时小张的奶奶在对面下铺看护,小王的母亲头朝里侧躺在隔壁中铺,双方监护人均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综合考量后,法院判定小王的监护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的父母需赔偿小张共计1369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也提醒家长,带孩子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务必尽到监护责任,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避免意外发生。
编辑: | 刘黎明 |
视频编辑: | 施亚娟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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