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男子吃馒头噎死,家人申请10万元保险理赔却被拒绝了。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时间回溯到2023年11月,48岁的潘先生在家吃馒头时突然倒地失去意识,救护车到现场时,潘先生心跳已经停止。急救记录显示“口腔内咽喉部有未咽下的馒头”,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注明“猝死”。
而后,家属认为潘先生是“吃馒头噎死的”,属于意外事故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猝死属免责条款”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医学上猝死可能由非疾病因素引发,本案则更符合窒息致死特征。但因遗体已火化无法鉴定,保险公司若主张系疾病猝死需承担举证责任。目前,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累计赔付4.8万元,合计约半数保额。
法官特别提醒,投保人需注意免责条款,出险后应及时报案并保留证据。
编辑: | 周杰 |
责编: | 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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