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当机动车不当心碰到电瓶车,哪怕对方是全责,也经常有人会以“弱势群体”为由,要求 机动车担责。不过,随着交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类思维正被逐步纠正。最近,上海多起因非机动车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严格依法判定责任方,明确传递信号:必须纠正“谁弱谁有理”的错误认识,违法行为必须是“谁错谁担责”。
4月12日申城阴雨绵绵,早上8点40分左右,在嘉定区绿苑路、曹安公路路口,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由东向南,突然闯红灯左转,与一辆绿灯刚起步的直行小客车发生碰撞,骑车老人倒地受伤。
嘉定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五大队民警 丁士平:闯红灯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中较为严重的一种。该骑车人在通过路口时图方便,一方面没有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同时通过路口的方式也不规范,在司机的盲区内突然横穿造成事故。按照道交法第76条规定,判定骑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4月18日早高峰时段,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在通过路口时,不仅骑上了机动车道,还从车流中“鬼探头”式地突然窜出,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骑车人肋部受伤。民警到场查阅了公共视频后,很快就对事故责任做出了判定。
现场实况:突然从排队轿车中间窜出来,谁能看得见?责任是你的,全责。因为你的过失,造成的事故,要赔偿(司机车损)的。
正当民警指出骑车人的违法行为,表示要扣车并赔偿机动车车损的时候,有围观者却反而建议让机动车司机认责,走保险理赔,这一言论被民警当场驳斥。
现场实况:机动车有保险。保险啥意思?让人家(司机)出险是吗?他(骑车人)全责,他的过失。自己看病,自己修自己的车,还得给别人修车。这就是你自己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交通规则来,造成的事故。
据统计,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非机动车有责事故占比近七成。从“谁弱谁有理”到“谁错谁担责”,是执法理念的进步。唯有依法追责、公平定责,才能为所有人筑牢生命安全的防线。
编辑: | 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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