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相关三间公司被控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裁决,控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法庭裁定黎智英和三间被告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欢迎法庭的定罪判决。李家超指出,黎智英长期利用旗下媒体《苹果日报》肆意制造社会矛盾、挑拨社会对立,煽动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国制裁中国、制裁香港特区、招引外部干预。黎智英损害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耻,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为的罪行是在众目睽睽下进行,证据确凿,法庭的定罪判决彰显了法律的正义,维护了香港的核心价值。法律从不容许任何职业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香港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是法治社会,特区政府有法必依、违者必究、执法必严,我们会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履行这天经地义的责任。
李家超强调,特区政府旗帜鲜明,司法机构理直气壮,无惧任何威吓,坚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香港中联办、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也就此表态。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发表谈话指出,该案是香港首宗触犯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黎智英的罪行给香港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给香港市民留下彻骨之痛,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惩处,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并坚决支持香港特区全面准确、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香港国安法,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特区司法机构此次对黎智英依法定罪,再次宣示了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零容忍的态度。这也是对反中乱港分子的严正警告,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径都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言人发表谈话表示,坚决支持香港特区司法机构依法裁定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成立。黎智英的行为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香港繁荣稳定和市民福祉。此等严重犯罪,理应受到法律严惩。黎智英案审理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黎智英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其代理律师当庭证实黎智英在押期间未受到不公正待遇。少数西方国家政客及反华媒体打着“人权”“自由”的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公然为黎智英开脱说项,美化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径,粗暴干预香港司法,是别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充分暴露其伪善和“双标”,对此予以强烈谴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将毫不松懈坚定履职,与特区一道全面准确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并高度警惕,严阵以待,毫不手软依法打击外部势力干预国安案件审理、破坏香港法治的行为和活动,共同守护香港社会大局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 编辑: | 刘清扬 |
| 责编: | 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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