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5日,在328国道江都宜陵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撞人后逃逸,民警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当天就抓住了肇事逃逸的张某!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伤者王先生倒在地上无法动弹,当即联系120将他送往医院救治。目击者告诉民警,肇事逃逸的是一辆轿车。但由于328国道车流量大,事发路段又没有路灯和监控,一时无法证实目击者的证言。不过民警通过大范围的走访排查,还是锁定了一辆疑似肇事的奔驰轿车。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队事故民警王飞介绍,事发时的奔驰轿车驾驶员李某被找到时,他反映不是他的车撞的人,是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了人,向西逃跑。
那么到底是目击证人看花了眼,还是李某在说谎呢?就在民警疑惑的时候,李某又提供了一张照片,证明肇事者不是自己。李某说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他刚好路过,顺手拍下了肇事车辆。虽说李某提供的这张照片有些模糊,不过却给办案民警指明了方向,他们重新查看监控,终于抓住了肇事者张某。
“有两个人站在路边,看见两个人我就把车方向向南打,”肇事者张某说,“打过去之后我看见前面没有人了就又把车方向打回来,好像撞了什么东西,我也没在意。”
经调查,当晚伤者王先生骑着摩托车先是跟一辆电动车发生了轻微碰擦,就在两人现场对事故责任理论之时。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经过,撞上了正在扶车的王先生。目前,王先生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而张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刑事拘留。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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