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网友66781b4bb0609
2天前发布了报料
4月28日下午我在宝山区沪太公路和东太路口的好又多生鲜超市买了2个过期的光明莫斯利安酸奶,投诉了3次,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都不给处理。他们认为1.我提供的过期食品和小票照片不能证明商家存在卖过期食品现象。2.商家不愿意调解就不处理。所以我想问他们:1.我买到了过期食品应该要怎么样投诉他们才能处理?2.商家卖过期食品还要调解?这是哪里的法规规定的?问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他们也不答复。他们打来电话,电话号码显示是广告推销,我的手机直接屏蔽了。所以请你们主持公道把这个事情帮忙解决是否可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