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网友66e7520d7bdab
2026/02/15发布了报料
我所在公司在3\\4号线出站口有一间门面商铺房,前几年出租后开酒吧,结果租客跑路且失联了,房租欠了,更要紧的是执照和食品证仍挂在店址上。经宜川市监所查证如实,允许再出租但不能有销售散装食品。经漫长的司法程序,终于判决生效,撒销了跑路租客的租房合同(能否追回欠款已不重要),但市监所说,仍不能出租给卖散装食品的租客,说市局都不一定有权处理。 我搞不懂了,租客与我们的租房合同都被撤销了,据此合同而形成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