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网友681f0c9be4968
3天前发布了报料
我住在上海普陀区泾惠路39弄二楼,楼下新住户装修,违法在天井里搭建了30多平方米的玻璃阳光房,顶棚距我家窗台沿口只有1.2米,给入户盗窃提供了便利条件,已严重威胁到我家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到我家正常生活;擅自违法在承重墙上开设门洞、拆除承重墙,使原本东西走向的客厅,改造为南北走向客厅,拆除承重墙改变承重结构,对整栋楼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整栋楼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多次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得到一份回复:1、天井搭建立柱不落地,不属于违建。2承重墙开洞:空调洞不做鉴定,该处不属于破坏承重墙。混淆“空调洞”与“门洞”的实质差异,涉嫌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