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看现场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网友传"深圳献血不检测"被拘 掩面说出造谣真相

2018-10-08 21:47:32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10月4号,一个微博账户名为“紫ZIYI”的网友,在微博中发布“深圳市血液中心在献血前不做检测及输血得艾滋”的消息,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



深圳市血液中心表示,该谣言不但对已献血的志愿者造成困扰,并打击了准备献血市民的热情,于是将此情况反馈到深圳网警,深圳网警随即联合龙岗公安分局,于10月5日在龙岗区某街道,查获发布谣言信息的违法嫌疑人蒋某某。蒋某某对在网上发布这个不实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规定,对其处以了7日的行政拘留。



据了解,蒋某某从来没有献过血,对相关献血流程情况都不了解的她,竟就此凭空捏造事实,造谣传谣。


违法嫌疑人蒋某某:“我从来没在深圳献过血。这个很容易引起大家以为我在深圳献过血,没做检查,让大家引起歧义。我只是提我的认为,主观臆测。前几年的新闻,我看了有一例,有个小女孩做手术,感染了艾滋,好像当时还出了很大新闻,对那个印象深刻嘛。”



在该微博发布的当晚,深圳市血液中心就在官方微博和公众号发布辟谣声明:无论是首次献血还是多次献血,甚至是献血上百次的献血者,深圳市血液中心及全国各地的采供血机构,每次献血之前,都会对献血者做血液初筛检测。全血要经过扎左手无名指的检测,机采则需静脉抽血进行检测。献血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每一袋血液进行经血传播传染病等项目的检测。



深圳市血液中心献血服务科副主任蓝欲晓:“深圳我们开展无偿献血,到今年25年,我们这么多年以来,从来没有过献血者因为献血,而造成他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有影响的案例,也没有出现过病患 ,因为输血而导致传染病的案例。”


网警提醒广大市民,互联网上的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一旦发布虚假信息,无论动机如何,即便是无心之失,都可能造成难以预计的不良影响,造谣者将根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法嫌疑人蒋某某:“肯定后悔,希望大家吸取教训,未查证的言论不要轻易去发表。”


(来源:深圳公共 编辑:王珏)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献血不检测造谣拘留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42
公车私用?河北一警车里走下3人未穿警服 还牵狗
时讯3天前
00:32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定罪 港澳平:汉奸国贼!
时讯3天前
00:20
德国总理:“美式和平”时代已落幕
子午观潮3天前
02:02
外资零售巨头加码投资 上海发力“首店经济”
时讯2025/12/14
00:08
武契奇低语被意外录下 冯德莱恩急忙打断
时讯2025/12/12
01:38
痔疮会不会成为肠癌
医聊+2025/12/12
00:09
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超54% 中疾控提醒:注意防护!
时讯2025/12/12
00:06
中使馆:11月底来46名中国公民从柬电诈园区获救
时讯2025/12/11
00:36
秦安:美国炮制“攻台”叙事 漠视台湾民众安危
这就是中国2025/12/11
02:08
“完全没办法对话”外交部回应日本首相最新言论
蓝厅之声2025/12/11
03:28
下一站丨酒馆里的共享播客间
下一站2025/12/11
00:10
特朗普金卡签证开始接受申请
时讯2025/12/11
00:08
封关在即物流先行:美兰机场又一“首单”落地
东方番茄酱2025/12/10
55:41
2025年12月10日《东方新闻》
时讯2025/12/10
00:31
西班牙一名女员工竟因长期过早到岗被开除
时讯2025/12/10
00:09
无人机“黑飞”至8000米高空 和客机一样高
时讯2025/12/10
00:23
日本为何着重渲染炒作所谓“火控雷达照射”?
子午观潮2025/12/09
00:20
没出息!郑丽文批民进党把路走死走绝:非常可悲
时讯2025/12/09
00:52
草莓蛋糕误将糖放成盐?盒马客服回应
时讯2025/12/09
00:07
30分钟内日本连发两次地震
时讯2025/12/09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