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陶淳说法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找大V炒股,亏损318万

2024-10-16 11:09:52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真的没想到啊,委托财经大V帮自己炒股,不仅没赚钱,还让自己亏了个底朝天。2022年6月,退休不久的陈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位拥有数万粉丝的财经大V,这位大V的股市分析直击陈女士的心坎。陈女士觉得,自己过去的亏损完全是因为没有听从专业的判断,而且她还觉得自己操作,不如直接交给对方操作。于是她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全权交给了这位财经大V打理,双方还约定了高比例的分成,并承诺风险自担。


大V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帮陈女士在短期内大赚一笔,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甚至为陈女士加了杠杆。可没想到,短短一个月,陈女士的账户就亏损了100多万元,三个月后,更是亏损近三百万。陈女士终于坐不住了,她急忙联系这位财经大V,可大V始终联系不上。直到2023年3月,大V回复了陈女士一句“亏完了,没办法了”,从此销声匿迹。而此时,陈女士账户里的336万元只剩下18万元,亏损高达95%。看着巨大的亏损,陈女士懊恼不已,于是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那么,318万元的损失,财经大V需要赔吗?我们来看下,法院是怎么判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陈女士将自己的理财账号交给财经大V操作,并约定了高比例分成,双方就形成了有偿委托合同关系。那么,亏损的318万,是不是因为大V的过错造成的呢?


经过法庭调查以及陈女士提交的证据,法院认为,在已发生巨额亏损的情况下,大V仍然向陈女士表示“保证给你赚回来”等承诺,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最终无法挽回,属于明显有过错。但是,陈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炒股的风险,却没有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昆明市中院判决:财经大V承担40%的责任,赔偿陈女士127万元,陈女士自己承担60%的责任。所以,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财经大V、股票大V!

更不要委托他人炒股,这里面法律风险巨大,一旦发生争议,双方都得不偿失。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陶淳
责编: 朱晨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女士陈女士财经亏损自己委托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警告高市早苗涉台言行 外交部日英双语连发六帖
时讯2025/11/14
00:10
目标2000枚 伊朗加速导弹生产应对以色列威胁
子午观潮2025/11/13
00:08
从树上到杯中 海南咖啡“沪上”飘香
东方番茄酱2025/11/13
02:17
首次来中国巡演 这架飞机才是旅客心中的样板机
看呀STV2025/11/12
00:07
英国警方披露抓捕画面:钱志敏在床上被捕
时讯2025/11/11
00:12
“暴走团”现身香港?徒步团队浩浩荡荡路过维港
时讯2025/11/11
00:09
95岁“股神”巴菲特将告别 不再写年度股东信
时讯2025/11/11
04:08
执牛耳者丨志存高远 开拓眼界成就美好人生
执牛耳者2025/11/11
00:09
吉祥物找吉祥物合影!全红婵“捕获两只大湾鸡”
时讯2025/11/10
00:10
俄军接收第六批苏-35S 基辅方向空中战力再升级
子午观潮2025/11/10
00:57
天山脚下巩乃斯河:晨雾冰雪绘就冬日秘境
东方番茄酱2025/11/10
00:10
郭晶晶任全运会开幕火炬手 霍震霆称全家都会看
时讯2025/11/10
02:14
把自己练到“报废”才跳出了这神仙舞台
番茄鱼2025/11/09
01:48
收获订单 扩大朋友圈 展商们在进博会拥抱新机遇
东方新闻眼2025/11/09
00:08
埃尔多安会见夏巴兹 表态将继续支持巴阿对话
看现场2025/11/09
00:38
歼-50上福建舰?张耀:并非遥不可及
子午观潮2025/11/09
00:10
被吐槽卸任后“像换了个人” 石破茂哈哈大笑
时讯2025/11/08
00:07
朝鲜国防相谴责美韩:将对威胁采取进攻性行动
时讯2025/11/08
01:09
国防部:敦促菲方停止侵权挑衅和煽宣炒作
权威发布2025/11/07
00:10
“海尔兄弟”走红全运会 范逸被赞“跳板白月光”
看现场2025/11/07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