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南地铁站附近的一家自助银行里,有人在就在里面开发了一些新“业务”,摆摊卖衣服。
银行工作人员说:“他们在门口放了一个面包车,面包车里放的衣服,他们大部分时间是在门口摆,但是如果门口城管一管,他们就(进来了),或者有的时候天太热了,他们就摆到银行里面去了。”
把自助银行当自家门店了,银行也尝试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这种情况仍然没有被杜绝。“他就是你人去了,我们安排人在那值守,你人去了他就摆外面去了,然后呢你人一走他又摆进去了。”
中午十二点,卖衣服的商贩并没有出摊。但正如银行工作人员所说,一辆装载着衣物货架等物品的面包车,停在了银行门口。大家都知道,沿街摆摊的行为属于占道经营,城管人员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但是这种鸠占鹊巢,把自家的生意做进别人店里的行为又该如何处理呢?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明环认为:“小贩在自助银行摆摊的行为,根据《物权法》规定,该行为属于侵犯了银行的房屋使用权,银行可以要求小贩停止侵权,否则可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扰乱企业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规定,可能面临警告或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来源:陕西都市青春频道 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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