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看现场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14岁少女报警称被强奸 民警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2019-06-14 13:36:29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小陆今年19岁,他通过QQ认识了一个女网友,两个人一来二去就发生了性关系。可接下来,让小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所谓的女朋友竟然带着四五个人到他家里要钱,开口就是五万块!



小陆:就是今年才做男女朋友的。

民警:什么时候发生关系的?

小陆:3月15日。

民警:你们俩她同意的吗?

小陆:她同意的。



小陆介绍,当晚,两个人玩得比较晚,女友小周送他回家,随后两个人就发生了性关系。起初他也没当回事,可4月2号晚上,小周突然带着四五个青年跑到他家里,威胁说小周未满14周岁,如果不给钱,他们就报警:小陆强奸幼女。



小陆:“冒充他哥哥,说我跟他妹妹发生关系,说不给钱就要把我送到公安局,就敲诈我钱嘛,他跟我妈谈的5万块钱,我妈没同意给。”



双方没谈拢,小周果然报了警。当地民警接报后,迅速介入调查。

民警:为什么要指认他强奸?

小周:因为我现在身上有病了。

民警:身上有什么病?

小周:身上有性病。

民警:你是哪一年出生的?

小周:我是2005年出生的,是不是没满14周岁,下个月才满呢。




民警将小陆、小周一并带回派出所调查,而当初到小陆家要钱的周某成、沈某等人也暗自尾随,守在派出所外围。通过问讯,民警得知,小周已经辍学,与多次犯案的周某成等人认识许久。案发前,周某成得知小周和陆某发生性关系后,便动了歪心思。

高邮公安车逻派出所副所长吴龙蟾描述案情:“周某成就问这个小女孩,最近有没有可以敲诈的对象,这个小女孩一想有啊,陆某啊,那我们就先开价五万。”



随即,民警对周某成等人审讯,对方很快交代了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审讯过程中,民警发现,周某成还涉嫌一起抢劫他人手机的案件。最终,周某成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逮捕,而小陆也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高邮公安车逻派出所副所长吴龙蟾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就视为强奸。”

(来源:扬州新闻 编辑:陈佳雯)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幼女 幼女强奸 强奸得病敲诈网友辍学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接见俄乌前线士兵时 普京再公布大杀器“波塞冬”
时讯2025/10/29
03:20
锚点︱“秒”的定义,或将被中国科学家改写?
锚点2025/10/29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2025/10/29
00:08
中印两军举行边境西段第23轮将军级会谈
时讯2025/10/29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00:28
记者:考虑第三任期吗?特朗普:你说呢?
环球交叉点2025/10/28
07:30
《家国万里》第二集:向新而生 4
2025/10/28
20:59
甲午海战130周年直播特别报道4
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 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42
湖南广播电视台台长龚政文致辞
时讯2025/10/25
00:08
德国外长访华行程推迟 德方表示遗憾
时讯2025/10/25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