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过去的周末,上海市民政局发了一份答记者问,回应了我们之前报道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被一些机构“雁过拔毛”的事。里面有这么一句话:“暂未发现涉事机构存在资金套取、变相分成以及顺势涨价等违规行为。”我们也回访了多位之前反映问题的家属,但不止一位告诉我们,并没有接到过来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联系、核实。
我们做这个报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把养老服务机构和老人家属对立起来,因为在采访的时候,有不少机构负责人也向我们陈述了消费券核销流程繁琐、回款周期拖得较长,导致机构垫资压力大,确实存在实实在在的隐性成本。因此,老人和家属的质疑,我们明白;机构的难处,我们也很理解。
报道播出后,我们也收到了全国各地养老行业从业者的留言,很多也都陈述了核销消费券、系统维护、报账这些工作,确实额外增加了机构的日常运营成本。不排除有少数机构通过涨价等方式 来转嫁成本,但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都是自己咬着牙,把这块隐性成本扛了下来,但是能扛多久不好说。
一条点赞最高的评论是这么说的:如果消费券能给机构带来增量客户,把蛋糕做大,那让养老从业者承担一点成本,也不是不行。但如果消费券让现金流变成了应收账款,账期又不确定,还带不来增量客户,也做不大客单价,那一味对机构题要求,要求他们来承担额外增加的成本,显然也并不合理。可见,核心问题不解决,惠民政策的执行效果就难免打折扣。
但话说回来,理解养老服务机构的难处,绝不代表群众就得咬牙容忍一些机构的那点“小聪明”。比如,明明是机构自己要涨价,非跟“消费券”绑在一起,说什么“正好要涨价”。明明是想把成本转嫁出去,维持利润,结果一被曝光,就说“培训不到位,员工表达不对”。那么,我们也想代老人和家属问问:涨价,有没有提前公示、提前告知?为什么偏偏赶在消费券抵扣的时候,突然就涨了?为什么媒体一曝光,又能恢复原价、全额抵扣了呢?如果不存在“违规”,那又要“恢复”什么呢?这前后的反差,未免有点太巧合了。
看似是养老服务机构和老人之间的博弈,其实撕开的是政策执行中的矛盾。我们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关注,让惠民政策能真正惠民,让好事能办得更好。
如果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核销、垫付环节,确实给养老服务机构带来了很大经营压力,那么就需要 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从顶层设计上,去推动优化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能否缩短回款时间,帮机构减负;否则,哪怕只是少数机构在钻空子、薅羊毛,把消费券搞成涨价的“挡箭牌”,那最后受伤的,不光是老人和养老行业,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上海民政部门在回应里也提到,后续会加大惠企支持的力度。养老服务消费券,是国家发给失能老年人的专款,不是“唐僧肉”,更不能成为养老服务机构涨价的借口。在民政部的文件中,也专门强调对于系统预警或其他渠道发现的“先涨价后抵扣”、虚假服务等问题,要及时开展核查核验。大家希望看到的是,通过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能缓解一些失能老人的家庭照护负担,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老人多得实惠,机构多得客流,整个养老行业一起把蛋糕做大,把服务质量提升上去,只有大家劲往一处使,才能让政策春风真正温暖千家万户。
| 编辑: | 王岑峰 |
| 责编: | 顾怡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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