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正在读高三的20岁男学生张俊豪,被邻居王某桂涉嫌蓄意撞成重伤,一年后失去生命体征。今年1月5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桂死刑。
张俊豪的姨妈接受看看新闻Knews的采访表示:“他跟狱友炫耀说,他杀人的经过是他因为对邻里的纠纷怀恨在心。然后他说他之所以受到欺负,是因为我们张家有两个身强力壮的儿子。”甚至王某桂还扬言“他家大儿子也好,小子也好,见到一个就灭一个。”
| 编辑: | 董智杰 |
| 责编: | 朱永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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