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廖某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者父亲胡先生表示:“他出狱只有39岁,还能呼吸自由的空气、娶妻生子!但我们独子独孙,只能孤独终老!”
| 编辑: | 于一麦 |
| 责编: | 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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