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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被告人父亲回应道歉信内容

2025-12-22 23:37:07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彭晔  游明灵

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一审宣判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到了被告人梁某滢的父亲。他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作为被告人方也将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并坚称自己女儿是正当防卫。



记者:关于之前你们写给被害人母亲的道歉信,有什么想说的?


被告人梁某滢父亲:不管最后办案机关侦查的结果是谁对谁错,那么我们想通过这样一个环节,表达我们对死者妈妈的一个歉意。信中的那句“你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儿失去了自由”,这句话当时是我们写的。我们当时的想法是:我们认为,第一,我们女儿当时真的是属于防卫!后来我们通过公安机关告诉我们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且被鉴定为部分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我们女儿真的是被欺负!对不对?事实上她就是被欺负啊!这是在被语言欺负、行为欺负的情况下,她的一个正当反应,对不对?


这个事情是完全可以不发生的。如果换做我们是王女士(即被害人妈妈),这个事情压根不可能发生。我和我的爱人如果发现楼道里面有感觉异常的女人,那我肯定会告诉我们的女儿,一定不要去招惹这个女人,这是最起码的!

编辑: 斯雯
责编: 姚乐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被告人父亲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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