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陶淳说法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婚内财产协议 怎么签才有效?

2024-11-06 19:42:07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才是合法有效呢?今天我就来手把手教你,视频的最后有模版,请赶紧收藏起来。上期,我们聊到,婚内签署的:谁出轨谁就净身出户,孩子归另一方的《忠诚协议》,法院是根本不认的。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今天我们就具体说说,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注意!以下这几个条款一定不能有!!!

1、净身出户条款,如“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若一方出轨,则双方就必须离婚”、“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赔偿另一方多少钱”等;

2、剥夺一方监护权、探视权的条款,如“若一方出轨,则自动丧失监护权”、“若一方提离婚,不能与孩子见面”等;

3、不能附离婚条件,如“双方离婚会按本协议执行”、“如果将来离婚,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等;

4、不能约定还没发生的继承财产,如父母遗产继承等;


总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规避法律责任,不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自愿签订、平等协商。那么,正确的《婚内财产协议》应该怎么写呢?

首先,形式的要求:

1.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 规范书写:协议内容应清晰、准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


其次,明确财产范围:

1. 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对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重要财产,应详细列出并明确其归属。

2.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知识产权收益等,应特别说明其归属和处分方式。


再次,明确约定财产的处分方式和债务的承担方式:

1、明确约定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权等。例如,对于房产,可以约定由谁负责管理、是否可以出租、出售时的决策程序等。

2. 如果有共同债务,应明确双方的还款责任;如果约定某些债务为个人债务,应明确该债务的范围和承担者。

最后一点,建议大家,最好对《婚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在发生争议时,更容易被法院采纳!对于《婚内财产协议》,你还有其他疑问吗?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陶淳
责编: 朱晨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财产明确约定离婚不能债务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11
23岁环卫女工被撞死!肇事者被曝一夜跑2家酒吧
时讯3天前
03:40
跨越时光的童话
时讯2025/12/17
00:42
公车私用?河北一警车里走下3人未穿警服 还牵狗
时讯2025/12/15
00:32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定罪 港澳平:汉奸国贼!
时讯2025/12/15
00:20
德国总理:“美式和平”时代已落幕
子午观潮2025/12/15
00:08
“好好休息” 莫雷加德发与王楚钦拥抱照
时讯2025/12/15
00:18
默茨再度警告欧洲:须准备应对美欧关系根本变化
时讯2025/12/15
02:42
Let's opera声乐盛宴连环开席 今夜无人入眠
番茄鱼2025/12/14
02:02
外资零售巨头加码投资 上海发力“首店经济”
时讯2025/12/14
00:53
66个名字 一座碑
时讯2025/12/13
01:31
为人民服务永不过时 上海送别“小扁担”杨怀远
看呀STV2025/12/13
00:08
武契奇低语被意外录下 冯德莱恩急忙打断
时讯2025/12/12
01:38
痔疮会不会成为肠癌
医聊+2025/12/12
00:09
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超54% 中疾控提醒:注意防护!
时讯2025/12/12
00:06
中使馆:11月底来46名中国公民从柬电诈园区获救
时讯2025/12/11
00:36
秦安:美国炮制“攻台”叙事 漠视台湾民众安危
这就是中国2025/12/11
02:08
“完全没办法对话”外交部回应日本首相最新言论
蓝厅之声2025/12/11
03:28
下一站丨酒馆里的共享播客间
下一站2025/12/11
00:10
特朗普金卡签证开始接受申请
时讯2025/12/11
00:07
30分钟内日本连发两次地震
时讯2025/12/09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