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妇孺的“大善人”,一夜之间成了被警方带走的诈骗嫌犯,道禄和尚的“塌房”令人错愕。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有关部门证实,“绍兴市上虞区莲花慈善社”负责人道禄法师涉嫌诈骗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初步查证涉案共4人,涉案金额可能达到千万元以上。
警方的回应则提到,是因为接到大量群众报警,并关注到网络相关信息才立案,并已查明道禄等三人以“资助孕妇、助养儿童”为名大量接受社会捐赠,善款大多用于个人高消费,涉嫌诈骗犯罪。
至此,有人想到了此前的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她原本也是知名全国的“爱心妈妈”,“感动河北人物”,却在2018年因为敲诈勒索、扰乱社会秩序锒铛入狱。
推敲李利娟和道禄的所谓慈善模式,不难发现存在近似之处,他们最初确实做了一些好事,收容救助了一些官方慈善机构没有覆盖的人群。可也因为他们是非制度性的民间力量,那么善款的筹集和使用,也就说不上规范,于是一切就在灰色状态运行。
这反映出的是,我国针对类似民间慈善组织监管上的漏洞。
一方面,组织者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规避了《慈善法》对公开募捐的账户要求,导致慈善组织资金流失控。另一方面,民政部门仅作注册形式审查,未建立善款使用年度审计机制,导致对慈善组织的动态监督缺位。
但值得反思的还不止于此,一个组织或个人被送上“神坛”,其人性的复杂性就可能被刻意忽视,甚至出现偏激思想,比如对于道禄,竟还有支持者认为应该“功过相抵”。
道禄案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我国慈善生态的深层“病灶”,唯有将道德激情转化为制度理性,让民间力量在法治轨道上生长,才能避免下一个所谓“活菩萨”的诞生。
编辑: | 秦扬轲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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