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上捡到几个鸟蛋带回家让鸡进行孵化,长大后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对这一起非法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当天,江城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之前获得的线索进行检查时,在某养殖场角落发现了用铁丝网关着的4只像鸡一样的动物,十分漂亮。经现场辨认,确认它们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黄强称,这位男子现在的养殖证里面是有豪猪、麂子,没有白鹇,所以他是超过了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
针对养殖场超范围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行为,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押了4只白鹇。
民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动物不允许私自饲养和买卖,在未获得当地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中新社 实习编辑:朱佳明 责任编辑: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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