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时讯
时讯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9月实施 旧车不强制淘汰

2025-07-21 09:45:09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徐啸扬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9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对车速限值、防火阻燃、塑料材料使用比例等,都进行了革新,其中明确,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每小时。现在距离“新国标”实施还有一个多月,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如何?来看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调查。


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看到,“电动自行车”这一产品分类已不再显示;部分平台则减少了在售车型,且仅支持“门店自提”。



记者还走访了多家线下门店,了解到目前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基本处于“清库存”阶段,九月以后可能全部停产。9月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明确,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每小时,一旦超过这一限速,电动机自动停止动力输出,可有效遏制超速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



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主要针对企业的生产、销售和经营行为,对于普通消费者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会被强制淘汰。目前,正处于新国标实施前的“窗口期”,究竟是选新还是选旧?消费者们态度不一。



不过,一些经销商还在继续进货,因为他们预测目前的车型在“窗口期”可能还是会很抢手。



除了限速,“新国标”还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并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编辑: 张博忺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