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山东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就此前引发热议的 “饭店老板因拍摄蛤蟆汤视频被处罚45万元” 事件给出调查结果。通报明确指出,当地对该饭店的处罚存在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的问题,目前已对5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这起事件的发酵始于7月11日。当时有网络消息称,山东临沂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并发布菜品视频,被当地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广告”,面临高达45万元的处罚。该消息迅速引发社会关注,不少网友对处罚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据了解,事件可追溯至今年2月。涉事饭店的当事人涉嫌在网络上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中华蟾蜍(俗称蛤蟆)加工菜品的视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据此对其立案调查。然而,随着事件的推进,此次处罚的合法性与合规性逐渐受到审视。
编辑: | 陈怡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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