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3日)下午,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认定工伤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再次开庭,将择期宣判。当事人崔丽丽,这位曾年薪超百万的女高管,在出差期间遭遇职场性侵,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被认定为工伤后,再次向公司提出250余万的工伤待遇诉求,引发全网关注。
据了解,崔丽丽此次起诉主张的权益包括:24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155万、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权益共计250余万元。案件发生前,她的年薪为120多万元,其中包括固定工资60万元、销售提成60余万元。
崔丽丽两年多来的抗争,已经远远超出了她性侵案“受害者”的身份。在遭受巨大的身心创伤并遭遇公司无情解雇的“双重打击”下,她没有选择沉沦和回避,而是将痛苦转化为理性的维权行动,清晰地梳理法律逻辑、尽全力收集证据,面对漫长的法律程序、外界的不解、质疑甚至侮辱谩骂,她在极度痛苦中保持清醒和坚韧,让人敬佩。
因为她的不懈抗争,也使她成为法律的“先行者”,这个被称为全国首例因性侵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件,标志着法律开始正视“职场伤害”的多维性,明确了精神健康与身体健康同等重要,而且因职场原因导致的精神损害,企业和社会保险体系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她不仅是在为个人的劳动赔偿而战,更是将个人遭遇置于公众视野之下,以“实名发声”的方式推动了法律的进步和完善。
这个案件同时也向所有企业发出了明确信号:职场性侵绝非单纯的“私人恩怨”或“个人犯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尤其是对出差、商务宴请等工作场景,负有保护员工免受性骚扰和性侵的实质性管理职责。若管理缺失导致员工权益受损,企业将面临高昂的经济和法律代价。当“职场性侵”被正式纳入工伤范畴,也意味着受害者在遭受不公时,不再是孤军奋战,而是拥有了法律背书的强力保障,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参照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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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赵祎韫 |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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