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上周在你家买的凉菜吃坏肚子了,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你得赔偿,888.88吧,祝你发也祝我发!”
近两年,上海不少开面馆的老板都接到过这样的电话——来电人语气笃定,张口就提法律条文。一开始,老板们以为是正常的消费纠纷,怕麻烦的大多给了钱;可后来大家在老乡群里一核对才发现,这些电话竟来自同一个号码,说辞几乎一模一样。
直到2025年5月,宝山区一位河南面馆老板忍无可忍报了警,这起藏在“食品安全投诉”背后的敲诈勒索案才彻底露馅:主导这一切的,是一个刚满20岁的年轻人邓楷君。他不仅自己打电话索赔,还找了两个同伙专门跑腿买凉菜,把小面馆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
面馆老板报警:“他说吃了凉菜拉肚子,可监控里根本没见过他”
2025年5月14日,宝山区顾村派出所接到电台路一家河南面馆老板的报警电话,电话里老板又气又急:“有人说上周在我这买凉菜吃坏肚子,张口就要1000元赔偿,可我调了监控,根本没见过这个人!”
很快,十多位来自浦东、宝山等区的面馆老板陆续赶到派出所,他们带来了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证据——这些老板大多经营着小型面馆,有的甚至“还没开张就被举报”。浦东某面馆的赵老板说:“正常顾客吃坏肚子,会拿医院诊断证明来协商,可这个人不一样,连店在哪都不知道。
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跑腿买凉菜就扔,有人专靠电话“索钱”
随着调查深入,民警发现邓楷君的“敲诈生意”早已形成“流水线”——他并非独自作案,而是有两名专门的“跑腿助手”:江晓武和何兵,两人都是他的老乡兼同学。
“每天去买凉菜,一家店给20块,跑十家一个月能赚6000元。”江晓武在讯问中坦言,2025年4月,他听说邓楷君在上海“收入不错”,便专程来投奔,直到上岗才知道“工作内容”:按邓楷君要求,首选买凉拌黄瓜、拌木耳等凉菜,买完拍张照、拿好收银小票,就可以把凉菜直接扔掉,再把照片和小票交给邓楷君。
另一名同伙何兵的说法更直白:“我们从浦东坐地铁到各个区,买完凉菜走几百米就扔,根本不会吃。”
而拿到小票和照片后,邓楷君的“操作”十分固定:先通过12315平台投诉,称“吃了某店凉菜拉肚子”,待市场监管部门将他的联系方式给到店家后,他坐等店家来协商。
“假维权”露馅:取保候审期间还作案,转账记录揭穿谎言
面对民警的讯问,邓楷君起初辩称自己是“职业打假人”,但他连部分被投诉店铺的地址都答不上来。更令人气愤的是,邓楷君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还在继续“赚钱”。2025年7月初,浦东某面馆的赵老板再次接到熟悉的电话:“吃了你家凉菜拉肚子,按法律得赔钱。”这次赵老板有了经验,不仅录了音,还向市场监管部门和警方同步反馈。
调取面馆监控发现,一名“全副武装”的男子曾来买过凉菜,结合通话时间和转账记录,锁定此人正是邓楷君。可在讯问中,邓楷君却矢口否认:“我那段时间在送外卖,手机里有接单记录,没去过他的店。”
直到民警出示他支付宝里的100元转账记录(与赵老板转账记录一致),他才改口称是别人找他帮忙代付的钱,但又说不出对方是谁。目前警方已对涉嫌敲诈勒索的邓楷君采取强制措施。
维权与敲诈的边界在哪?政策简化“凉菜许可”,从源头规避风险
这起案件中,邓楷君始终以“维权”为幌子,也让不少人困惑:“职业打假”和“敲诈勒索”的边界到底是什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房慧颖给出了明确答案:“正当维权的消费者,目的是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获得赔偿是合法权利的结果;但邓楷君这类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不赔钱就举报’威胁商家,让商家因恐惧‘麻烦’而交付财物,这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宝山公安分局民警刘文杰也补充:“真正的职业打假人,会当场联系执法部门,要求对问题食品进行核查,目的是督促商家整改;而邓楷君从没想过‘整改’,只要拿到钱就不再追究,本质是把面馆当成了‘提款机’。”
值得关注的是,案件中不少面馆老板之所以妥协,也与“凉菜经营许可难办”有关——此前小型面馆因缺乏专门的“凉菜间”,难以获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怕被举报处罚才选择“花钱消灾”。不过目前这一问题已得到解决:今年六月上海出台新规,将“凉菜间”要求简化为“凉菜区”,针对拍黄瓜、炝花生等植物性冷食,不再要求专门操作间,只要有专用区域、明显标识,配备独立的消毒和冷藏设施,就能办理许可。
警方也借此提醒商家:遇到“吃坏肚子索赔”“不赔钱就举报”的情况,先要求对方出示消费记录、诊断证明等证据,切勿轻易妥协;若发现可疑,及时保留录音、聊天记录等,第一时间报警,让“假维权、真敲诈”者无处遁形。
编辑: | 施亚娟 冯家琳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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