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近日发布《推进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试行意见》,今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了老年人设立意定监护的两条主要路径,除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外,从今年起,还可利用见证机制,在属地居委、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见证下,在家门口完成意定监护设立流程。最近,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就为属地居民完成了上海首个见证机制下的意定监护协议签署。



共和新路街道的老年人维权项目负责人黄月华,此前协助办理了此次意定监护见证。她介绍,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今年新施行的《意见》,老年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可以申请办理公证,也可以邀请居村委等机构见证协议签署的过程,见证和公证办理的法律效力相等,是政策支持下的一组“黄金搭档”,而见证机制主要提供了一种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少跑路、多受益的便捷服务方式。此次首次成功办理,也给类似的特殊家庭有了可操作、可借鉴的范本,为基层提供了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

黄月华介绍,老人找到信得过、可依赖的监护人后,可以邀请居村委、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以见证形式办理意定监护。若已经完成相关行为能力鉴定,流程顺利的情况下一个月左右即可完成,街道方面将通过司法指导、系统服务、专业支撑等全方面护航,帮助老年人妥善办理相关流程。
| 编辑: | 卫思冰 |
| 责编: | 杜梦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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