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动工的话,会出人命的,我宁愿死在这,也不让你们欺负!”今年5月27日,上海静安区某小区内,一楼104室业主陈阿姨面对上门的执行法官,情绪激动地表示不给解决他们家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就坚决不能加装电梯。

涉案楼栋的加梯纠纷始于四年前。由于小区建成至今已有三十多年,楼里60岁以上老人占比超半数,有的甚至多年未出家门,成了“悬空老人”,对加装电梯有迫切需求。
“我84岁,爱人77岁,上下楼喘得走不动。”
“老太太三年没出过家门了。”
“203楼老太太已经过世了,把她背上楼可以,背下去要往下冲的,她女儿一直问电梯什么时候装好。”


事实上,涉案楼栋在2021年就已经表决通过了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楼栋24户居民中20户同意加梯,2户弃权,仅101、104室两户反对,却多次阻挠施工,甚至爬脚手架、躺地阻拦,110曾四次出警。

无奈之下,楼栋其余业主提起诉讼。经两级法院审理,终审判决明确支持了业主们的加梯诉求,依法判令涉事业主立即停止对加梯施工的一切妨害行为。然而,判决生效后,104等两户人家并未履行判决。

那么,两户人家为什么会情绪激烈阻挠施工呢?执行现场,104室的业主表示,自己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2023年施工启动没多久,他家就因为楼上203室卫生间反水渗漏,出现了漏水问题。

104室坚持认为,渗漏水的根源在于加梯施工引发了管道堵塞,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索要包括装修费等在内共计9万余元的赔偿,将加梯与赔偿问题绑定对抗。

执行现场,法官向104业主表明,法院的判决已生效,加梯施工是势不可挡的。几经劝说,104室业主同意离开加梯施工现场,去法院谈。此外,对于另一被执行人101室业主,法官也上门进行了释法说理。

抵达法院后,法官将104室夫妇俩与加梯公司、楼栋业主代表分别安排在不同的调解室,通过分别谈话来了解各方诉求。
调解中,法官反复告知104室业主,加梯施工与漏水赔偿属于两个不同的案由,让赞成加梯的业主来弥补她的漏水损失没有法律依据。陈阿姨质问:“你考虑他们出行不便,你考虑我们家了吗?”执行法官表示:“不考虑你们的权益的话,此时此刻来这里干吗?“陈阿姨坚决不妥协道:“大不了我就死在这个电梯的案子上。”

执行法官向各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无论是从房价也好、生活便捷性、容忍噪音等方面考虑,一楼肯定受损失最大的,如何把这个事情妥善解决掉。”他指出,一楼确实也有委屈,历经四、五个小时的拉锯,大家的态度都有所缓和。加梯公司代表和业主代表表态,“地板凿开,重新铺水泥加上防水材料不会超过5000块钱,是吧?他如果需要我们都可以直接去帮他修。”

经沟通,加梯公司和业主们同意,在合理范围内对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对此,104室心中虽仍有不甘,但经过一番考量,也承诺不再阻挠加梯施工的推进,签下了和解协议。这场长达四年的加梯纠纷经过六小时的执行调解画上了圆满句号,原本僵持不下的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
| 编辑: | 俞欣怡 |
| 视频编辑: | 施亚娟 |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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