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的一个深夜,8个月大的姜甲儒被人强行抱走。今天(9月19日)上午,这起尘封十多年的“入室抢婴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曾某某以拐卖儿童罪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吕某某、王某某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袁某某依法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出,四人都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该从重处罚。2006年12月4日凌晨1点,3名犯罪嫌疑人翻墙入院破锁,持械闯进姜甲儒家中,暴力控制了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把才8个月大的姜甲儒带走并以28600元卖掉。今年4月,本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多名被告人还曾当庭翻供。
编辑: | 阮丽 |
责编: | 周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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