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10点起,个人消费者在上海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消费,并在活动期间取得上海市税务局监制、抬头为个人真实姓名、单张价税合计金额不低于100元的符合要求的数电发票,即可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京东、抖音等抽奖平台参与抽奖。本次活动奖项共设五个等级,一等奖为800元。单人单平台一个周期最多提交10张发票,一人最多单周期提交30张个人发票,一个月为一个周期。活动将持续到7月31日。
| 编辑: | 杜钰愉 |
| 责编: | 师玉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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