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机票“锁座”专项调查结果,10家涉事航空公司被约谈。航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选座费,该行为显然与消费者的日常消费认知和习惯相悖,也被乘客质疑属于“霸王条款”。那么,这类行为究竟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对此,岳雪飞律师表示,航司虽享有自主定价权,但如果在乘客购票时,未明确告知其展示的票价并非最终价格(选座可能需额外付费),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消费者支付票面价格后,却无法确保选到心仪的座位,正是知情权受损的直接体现。此外,同一航线通常有多趟航班可供选择,消费者本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挑选航司或航班,但因航司未提前告知选座需额外付费,消费者的选择权也遭到了侵害。
| 编辑: | 秦扬轲 |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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