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子午观潮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违规穿越“鳌太线” 高额救援成本谁“买单”?

2026-01-09 19:43:12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杨臻

违规穿越“鳌太线”近日再酿致命事故。据搜救进展显示,1月4日11时,救援队成功搜救出1名失联人员,其身体状况良好,另有2人不幸遇难,最后1名失联者则在探险途中发生坠崖事故。


为搜寻这名坠崖失联人员,当地于1月7日清晨组织搜救力量出发,队伍由10名专业救援人员与4名当地向导组成,携带重装备、无人机、卫星电话等设备,从鳌山南侧山下向主峰方向徒步开展搜寻工作。当日下午,搜寻传来消息:这支14人的搜救队伍已找到最后1名失联坠崖人员,遗憾的是,该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此次涉事的5人均为违规穿越,其行为不仅产生了高额救援费用,更让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面临极大威胁。由此引发公众关注:此类救援产生的成本,能否向违规穿越者本人或其遇难家属进行追偿?


对此,律师张玉霞表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相关救援费用是可以进行追偿的。她指出,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者在旅行过程中若人身、财产遭遇危险,有权请求旅行组织方、经营方或当地政府等相关机构开展救援,但由此产生的救援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此外,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也为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减少或降低被救援者的损失而实施的救援行为,其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理应由被救援人承担。若被救援人不幸离世,相关费用可由其家属代为支付,或从其遗产中列支。

编辑: 杨臻
视频编辑: 杨臻
责编: 赵歆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救援规定费用搜救追偿徒步社会违规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32
夺命“鳌太线”有多可怕?珠峰登顶者给出忠告
子午观潮15小时前
01:07
违规穿越“鳌太线” 2死1坠崖 血的教训敲响警钟
上海早晨直播间3天前
01:33
明令禁止穿越“鳌太线” 为何不断有人以身犯险?
子午观潮15小时前
探险变冒险,谁为生命买单?
东方快评21小时前
04:23
十四五医疗提质增效 松江织密健康保障网
15小时前
01:03
小寒养生 保暖温补正当时
2天前
00:08
外轮船长连声道谢!深夜获中国海上救援
东方番茄酱22小时前
00:33
陕西太白:5人违规穿越鳌太线 找到最后1名失联者 已无生命体征
2天前
03:21
创新发展看杨浦
14小时前
02:07
松江新年首场政策培训 赋能大学城科创转化
15小时前
01:57
北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上新 最高能补2万
1天前
02:23
漕泾水窠景区新增陶艺体验 升级“文化+产业”新玩法
2天前
07:17
多部电影跨年强势来袭 哪部才是票房王者?
2天前
01:48
新增31个科学与应用项目 2025年中国空间站成果“上新” 含首次太空小鼠空间科学实验、锂离子电池在轨实验
3天前
02:05
2018年起 秦岭“鳌太线”全面禁止穿越 “鳌太线”沿途地势险峻 气候复杂多变 极易发生滑坠
3天前
00:34
男子因涉嫌诈骗想跳黄浦江轻生 警方成功劝回
案件聚焦2天前
00:09
台军F-16坠海画面曝光 飞行员最后通话连喊跳伞
时讯3天前
00:06
美威胁武力夺取格陵兰岛 丹麦:若遭入侵立即反击
时讯2天前
00:08
台军F-16坠海超24小时 船长:9级风没法协助搜救
看现场3天前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中心: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
时讯15小时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