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针对两起特殊的紧急案件,精准启动行为能力认定案件“绿色通道”,全程仅用一周时间,就快速为困境家庭指定了监护人。
72岁的胡阿婆突发脑出血,陷入了“睁眼昏迷”的状态,鼻饲进食,左半边瘫痪,无法言语也无法行动。唯一的女儿李女士急需获得法律上的“监护权”,才能替母亲安排后续康复与生活。
44岁的宋女士也因意外住进了重症监护室,意识全无,生活无法自理,日均千元护理费用让家庭经济捉襟见肘。由于夫妻户口均在山东老家,若想申请贫困户、获得相关补贴等,没有监护人的法律文书,一切手续都寸步难行。
按照常规流程,认定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必须进行司法鉴定,耗时耗力。
考虑到两位当事人的危急病情,法官第一时间实地走访医院和病房,查阅详实的病史资料,并对主治医生进行了详细问询。经过严谨核实,确认两人均已丧失意识能力和辨认能力。法院认为,通过现场走访和医疗证明予以认定,免予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可以大大压缩办案时间。
嘉定法院全面启动“普快分流・绿色通道”,从立案到开庭,再到最终判决,整个流程在一周内高效办结,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抢回了宝贵的救治与康复时间。
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宣告胡阿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女儿李女士为监护人;宣告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丈夫李先生为监护人。
拿到判决书的李先生感慨道:“非常感谢嘉定法院,缩短了时间,也省了(诉讼)费用。”
针对亲属突发重病失能、无监护人选争议、急需办理医疗救治、财产处置、民生补贴等相关手续的紧急案件,嘉定法院明确“绿色通道”适用标准:当事人长期重度昏迷,完全丧失自主辨识意识与行动能力,短期内无苏醒;或者当事人陷入昏迷,送入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抢救,已被出具病危通知书。
| 编辑: | 刘黎明 |
| 视频编辑: | 施亚娟 |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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